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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稅務爭議

Parliamentary Supremacy可以去到幾盡?


上集講到,Burmah Oil喺House of Lords以3:2些微票數🗳️贏咗官司,法官👨🏼‍⚖️認為英國政府雖然有權根據「Royal Prerogative。皇家特權」摧毀Burmah Oil嘅私人財產,但都要作出補償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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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數派法官指出: 「一個公民唔應該被迫獨自承擔不成比例嘅犧牲,去換取公眾利益」。


換句話講,如果政府為咗保衛國家而摧毀私人財產,呢個代價應該由全體國民 (透過公帑💷) 共同分擔,而非由個別公司獨力承擔。



講返少少歷史背景,當年日軍🇯🇵極度需要石油資源,佢地入侵東南亞其中一個主要目的,就係奪取石油。


如果緬甸🇲🇲油田落入日軍手中,對於盟軍會係災難。所以英國政府炸毀Burmah Oil設施,絕對係必要策略,對戰爭結果有重大影響。


咁重要嘅犧牲,得唔到任何補償又真係講唔過去🤔



故事去到呢度先真正入戲肉。。


當Burmah Oil獲得勝訴後,英國🇬🇧政府立即陷入困局。原來判決一出,就有大堆類似案件排隊等向政府索償;如果全部都要賠,政府將要面臨天文數字賠償💸


所以,英國政府唯有使出最後武器,Parliament喺1965年火速通過「War Damage Act 1965」。


💡呢條法例有幾關鍵⁉️


1️⃣ 向前追溯 (Retrospective)


唔單止適用於未來索償,已發生嘅案件都適用。


2️⃣ 直接推翻House of Lords判決


明文規定,戰爭期間或戰爭將要爆發時,政府合法行使權力而造成財產損毀或摧毀,無需根據普通法作出任何賠償。


3️⃣ 即時生效 (包括所有等緊嘅cases)


Burmah Oil打咗多年官司,由Court of Session打到House of Lords獲得勝訴,但因為國會通過「War Damage Act 1965」,一切努力化為烏有,最終都係得唔到任何賠償。


💡呢個case完美演繹英國憲法入面「Parliamentary Supremacy。議會至上」原則:


✅ Parliament可以制定或廢除任何法律

✅ Parliament通過嘅法例,就算係向前追溯,都係有效

✅ 就算係最高法院(House of Lords)嘅判決,Parliament都可以透過立法去推翻



😳咁即係「10+1」可以向前追溯?


大家仲記唔記得新丁開頭講嘅「10+1」陰霾? 紅色報章話,就算英國政府立法改做「10+1」,向前追溯現有簽證人士,都係「議會至上」賦予佢地嘅權力。


呢個講法法理上係正確,Burmah Oil case就係真實例子,Parliament係可以立法去推翻法院判決,甚至向前追溯,正係「Parliamentary Supremacy」嘅核心。



但係。。60年前同依家嘅情況已經完全唔同🤔


1️⃣ 1965年戰爭剛結束冇耐,政府同人民都窮到燶💸,國庫空虛。當時國會行使呢種權力推翻法院判決,反對聲音相對較少,因為大家都明白政府真係冇錢賠。


2️⃣ 大家應該仲記得Rwanda Policy,政府投資咗£700 million,最後被成功Judicial Review而變咗倒錢落海,所以依家更傾向用較少引起JR嘅方法。


💡例如最近將Skilled Worker Visa英語要求由B1提高到B2,但只適用於2026年1月8日後嘅新申請人,唔會追溯現有visa holders,就係避免司法挑戰嘅做法。


3️⃣ 二戰之後,國際間簽訂咗大量人權條約同國際條約去規範各國行為(例如ECHR、Refugee Convention等)。英國政府如果想行使「議會至上」權力往前追溯立法,就要考慮埋國際形象同誠信。


💡所以唔係做唔到,但政治成本同聲譽損害會好大。



總括而言,英國政府理論上可以靠「議會至上」立法追溯「10+1」,但實際上嘅可行性同當年Burmah Oil case已經有天淵之別。


雖然Burmah Oil case喺法律史上留低咗重要一頁,證明「議會至上」可以去到幾盡;不過呢把尚方寶劍🗡️,係唔可以隨便拎出嚟用。


#UKConstitutionalLaw

#ParliamentarySupremacy

#議會至上

#WarDamageAct1965

#下集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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