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項刑事紀錄。成功申請簽證個案分享
新丁有位客人,同媽媽以及太太申請BNO簽證。棘手嘅係,呢位客人有三項唔同時間嘅刑事紀錄。起移民局加強收緊「審批簽證酌情權」嘅情況下,呢單case難度十分之高。

▫️以下分享已經得到客人同意▫️
上星期終於收到移民局通知,客人簽證成功獲批🎉
新丁真係好開心😃同事們都覺得呢個case係代表作🌟用咗超過兩個月時間去準備,除咗BNO移民條例,新丁仲刨咗幾次移民局Caseworker Guidance - Criminality,同埋用咗幾星期上網搵相關案例。
。
🔻首先,多於一項刑事紀錄,移民局會自動用一個理由 - 持續犯罪 (Persistent Offender) 拒簽。淨係呢一part,新丁起representation要解釋嘅point起碼有五個。
🔻其次,客人其中兩項刑事紀錄都牽涉嚴重傷害 (Serious Harm)。唔好以為嚴重傷害即係殺人放火,其實簡單到例如醉酒駕駛,移民局都可以用「申請人有機會對社區構成嚴重傷害」作為理由去拒簽。
🔻另外,移民局起2020年12月1日,有更新過關於「申請人有刑事紀錄」條例。跟據para 9.4.3,只要申請人有一項刑事紀錄,就算係冇被判監 (Non-custodial Sentence),只係罰款或者社會服務令 (Out-of-court disposal),移民局都規定「該申請有機會被拒簽」,需要移民局官員行使酌情權 批出簽證。
。
除咗新丁嘅努力,客人又做咗D咩幫到自己嘅申請呢?
🔸首先,亦都係重點‼️客人冇嘗試自己先申請 ‼️呢點新丁已經講過N次,只要有一次拒簽記錄,再次申請嘅成功率會大大降低。
👉🏻如果曾經有刑事紀錄,絕對建議你第一次申請,就要完完整整提供曬所有資料,以及支持嘅證據,唔好以為DIY就可以搞掂。
🔸其次,感謝客人非常信任新丁🙏🏻亦都唔介意講返每一次刑事紀錄嘅過程,同埋之後發生咗咩事。客人嘅坦白,令新丁有更多角度去解釋俾移民局知道實情。
🔸客人嘅太太都好支持同配合,亦都願意為客人嘅為人作證。
最後,新丁好堅持,所有情況應該坦白、誠實同移民局和盤托出;加埋人證、物證、移民條例、案例(case law)、一封接近4,000字嘅Cover Letter、同埋幾個月嘅努力,終於為客人爭取到最好嘅結果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