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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次拒簽紀錄❌❌個案分享 (上集)

有一日,新丁收到一個非常緊急嘅查詢📲事主係一對港台🇭🇰🇹🇼夫婦👩‍❤️‍👨,佢地曾經兩次申請BNO簽證,結果係揸BNO嘅香港人🇭🇰先生🙎‍♂️成功批出,但台灣籍🇹🇼太太🙍‍♀️就因為唔符合「經常居住地要求」被拒簽兩次。



#選擇適當武器嘅重要性


第一次被拒簽之後,🇭🇰先生好焦急,希望盡快幫🇹🇼太太搵到方法申請。後來佢地認識咗一個香港移民顧問,並建議太太先以旅客身份進入英國🇬🇧境內,再申請BNO簽證。移民顧問仲話,因為太太到時已經喺英國境內,英國政府好大機會會用恩恤原因批出簽證。


太太🙍‍♀️雖然對呢個建議有疑慮,但畢竟係先生🙎‍♂️搵嘅顧問,亦唔方便過問太多。因此,兩夫婦同時離開台灣✈️前往英國,一個用BNO簽證入境,另一個以旅客身份入境,之後喺🇬🇧境內再申請BNO Visa。



由於兩人非常憧憬起英國展開新生活,到步無幾耐,就簽咗12個月嘅租約。


起英國住咗六個月後,台灣🇹🇼太太🙍‍♀️再次收到移民局拒簽通知,亦都係佢第二次被拒簽❌當時兩人都好徬徨。。機緣巧合下,太太就起Facebook搵到新丁。



呢單case幸運嘅係,台灣太太🙍‍♀️能夠順利入境英國🇬🇧 (一般如果以旅客身份喺機場入境,而Border Officer知道入境目的,只係為咗申請居留,就未必會批准入境。)


但比較麻煩嘅係,太太已經有 #兩次拒簽紀錄,同埋佢需要喺14日內,決定「行政覆核」定係「遞交新申請。」



經過新丁解釋,兩人都覺得應該係遞交新申請,希望就算唔成功,都可以俾移民局酌情批出LOTR。


言談間,香港先生🙎‍♂️仲透露佢喺香港🇭🇰同英國🇬🇧嘅人脈甚廣,啱啱果次拒簽申請,其實係有加埋幾位民主大佬寫嘅支持信。。但係,新丁認為,台灣🇹🇼太太🙍‍♀️呢一刻最需要嘅並唔係呢類支持信。。。


#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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