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單🇬🇧刑事案 (上集)
事主N先生🧑🦱係一個香港🇭🇰人,佢搵新丁嘅時候,已經俾當地警察折磨咗六個月。

首先,佢需要每個月去警署報到;另外,佢嘅電話同手錶,都被警方扣押用作調查。再者,根據N先生嘅保釋條件,佢唔可以再踏入屋企附近兩條街範圍,簡單講即係唔能夠返屋企。
呢六個月來,N先生🧑🦱變成游牧民族,要起唔同朋友屋企暫居;但朋友們都各自有家庭,N先生只可以做廳長。亦都因為佢缺乏穩定居所,所以唔能夠從事穩定工作。
。
新丁接咗呢單case,由於係刑事案件,第一步係要先同負責調查嘅Police Officer聯絡,睇下個case係under investigation,定係已經上咗去檢控 (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)。
其實呢一步已經好痛苦😮💨因為要逐個附近嘅警署打去問,先知道邊個係Officer in Charge。新丁同Admin同事打咗三日電話,先知原來負責調查嘅警察叔叔👮🏻♂️放緊大假🫠
。
終於等到呢位Officer👮🏻♂️on duty,新丁嗱嗱臨問佢攞disclosure (呢度順帶一提,警察或者檢控雖然有責任披露嫌疑人嘅證據,但唔代表佢地會100%披露所有證據)
新丁最後收到一份Legal Representative Briefing同埋Custody Record。前者作用係,睇下警察有咩證據同埋指控起手;後者就係睇下客人拘留期間嘅紀錄,從而知道佢有冇講咗對案情不利嘅說話🫢
另一方面,警署基本上都會有免費當值律師(Duty Solicitor) 提供。但老細有講過,免費律師一般接到輕微case,只會幫個客做到保釋,之後就唔會再跟進,因為佢地都想接比較嚴重嘅case,例如誤殺(Manslaughter)或者謀殺(Murder),去收取較高嘅律師費。
無獨有偶,N先生🧑🦱有講返當佢保釋出嚟之後,要求過當值律師幫佢同警察交涉,但係完全0️⃣回覆。
。
N先生🧑🦱仲有一個好簡單嘅要求,就係希望申請下次保釋唔係一個月後,而係三個月後。原因係佢想返香港🇭🇰探望媽媽🧓🏻同埋順便去續領護照。
新丁就用呢D求情理由寫咗封信,希望調查警察👮🏻♂️放寬N先生嘅保釋條件。最重要係,新丁亦有寫明N先生起英國🇬🇧嘅居所係佢私人物業,既然有層樓起度做人質,佢都唔會返香港之後棄保潛逃。
。
到咗月底,N先生再去警署報道 #續保 嘅時候,當值警察唔單止冇放寬保釋條件,仲話佢有潛逃風險,所以沒收埋佢嘅旅遊證件🫣
新丁同老細商量後,都認為求情呢條路行唔通,所以我地下一步要嘗試據理力爭。。。
#待續
#英國警察
#刑事
#任何刑事紀錄都會影響續簽同申請永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