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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 Domestic Abuse (第二集)

上回提到,陳生陳太因為小事喺廚房嘈交🗣️驚動鄰居報警。警察👮🏻‍♂️👮🏻‍♀️到場見到陳太手腕有損傷,要求入屋檢查🔍。。最後陳生被帶返警署問話。



重溫上集內容: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100091381089254/posts/330392170016817/



睇完呢個個案,各位讀者可能會有以下問題:


💬: 警察👮🏻‍♂️👮🏻‍♀️可唔可以喺冇 #搜查令 (Warrant) 嘅情況下進入你屋企🏠呢?


👨‍💼: 搜查令係要根據「Section 8 of PACE 1984」向 #MagistrateCourt 申請。每張都有註明行駛日期同時間,所以只可以用一次。陳生以為自己能夠同警察解釋清楚,於是俾佢地入屋,變相幫警察蒐集對自己不利嘅證據🔍 (啤酒樽 - Intoxication;地下碗碟碎片 - 打鬥痕跡)



💬: 陳太除咗發脾氣掟爛碗碟,仲拎住鉸剪✂️當武器,陳生擔心老婆傷害到自己,先上前制止,咁做有問題嗎?


👨‍💼: 如果陳太純粹發洩掟爛物品,其實最好嘅處理方法就係👉🏻由佢掟。一旦陳生上前制止而有肢體接觸,導致老婆受傷,就有機會被控告「#襲擊造成實質身體傷害。Assault Occassioning Actual Bodily Harm。」 呢個控罪係屬於Violence-related Crime,有機會牽涉 #SeriousHarm,而影響將來簽證續期、永居同入籍申請。



💬: 其實陳生陳太已經和好,陳太亦唔打算追究,咁陳生應該唔會有麻煩?


👨‍💼: 由陳生被警察帶走開始,陳太嘅角色已經變成受害人或者證人。而 #起訴方 並唔係陳太,而係 #刑事檢控官 (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CPS)。


冇錯,陳太係可以選擇出庭或者唔出庭指證陳生,但就算佢唔出庭,只要CPS覺得其他證據🔍例如現場環境,或者電話記錄已經足夠 #落案起訴,陳太有冇原諒陳生已經唔重要。



💬: 點解話男士們👨🏻需要格外留意同小心?


👨‍💼: 雖然近年興起平權或者男女平等,但係英國🇬🇧社會對於 #保護婦孺 都仲係非常講究,「寧教人打仔,莫教人分妻」或者「床頭打交床尾和」呢類concept基本上係唔會出現。


如果各位讀者仲未申請 #入籍,任何 #12個月以上判刑 都有機會導致 #簽證 或者 #永居 被取消,甚至 #遞解出境。



🔍究竟陳生去到警署之後會點呢?

🔍佢又會唔會面臨 #法律後果 呢?


欲知後事如何,請繼續看下回分解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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