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買車票都有機會被 TFL 罰款⁉️😨
又係Transport for London,又係London Underground。。律師樓同事👨🏽💼最近又接到一個penalty charge個案。

話說客人Y小姐🧑🦰起London搭地鐵🚇嘅時候,本身買咗一張由G站去A站嘅車票,但果班車臨時取消咗,地鐵站嘅廣播就叫乘客可以搭去C站,然後上地面轉車。
因為Y小姐唔係住喺London,對鐵路網唔熟,於是仲特登問咗幾位職員,確認咗廣播內容之後,就上咗去C站嗰架地鐵。
去到C站出站嗰陣,Y小姐🧑🦰因為冇持有「有效車票」
(佢嘅車票係去A站),結果喺出口被罰款£20‼️
Y小姐當然係即時同職員爭論,但職員俾佢嘅建議係
「佢可以起之後提出上訴,但最好先 交咗£20罰款,以避免TFL有further action,同埋額外罰款。」
事件過後,Y小姐亦有喺短時間內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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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過咗六個月,Y小姐🧑🦰突然收到TFL來信,本來以為係上訴結果(一般上訴結果要喺21日內俾到申訴人,Y小姐當然係冇收過啦),但原來收到嘅係一張「Further Steps Notice,」要求佢再繳交£449罰款‼️
Y小姐最後都有俾埋呢個罰款,但今次就搵咗同事👨🏽💼幫手,希望搞清楚呢件事還佢清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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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呢件事上面,新丁有兩個重點想同大家分享。
💡Y小姐🧑🦰喺事件入面其實係「No Fault on her own,」但係法律上,任何乘客都有責任確保自己持有「有效車票。」
通常發生類似事件,#舉證責任 (Burden of Proof) 都會係申訴人一方。呢個case好彩嘅係,Y小姐有保留大量證據,令佢嘅上訴或者爭論有更多實質支持。
💡另外,有好多人會問「明明唔係Y小姐嘅錯,點解都要先俾罰款?」如果用租屋作為例子,假設個業主有違約在先,咁租客係咪可以你不仁我不義,停止交租?
新丁想介紹返一個UKLaw嘅原則:
「He who comes into equity must come with clean hands」
即係好似呢件事咁,Y小姐🧑🦰有買車票,亦都有主動繳付罰款,再去上訴或者尋求法律協助,就會有較大勝算。
#類似情況可能會發生起唔同地方
#新丁一家人都有遇過火車停駛
#當時又係月台職員叫我地上另一班車
#好彩最後順利返到屋企
#有問題起上來真係口同鼻拗
#無可能發生嘅都有機會發生
#最重要學識保護自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