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  • Facebook
  • Instagram
  • LinkedIn

法庭審訊結果 = 真相⁉️

上星期同師父跟緊一單case,當事人面對六項控罪。第一次審訊結果: 一項罪成✅ 一項脫罪❎ 餘下四項陪審團無法達成裁決 (undecided)❓於是控方申請重審 (re-trial)。



跟進咗超過一年,坦白講,單案嘅所有證據我都覺得冇咩大問題,唯一嘅問題係當事人嘅態度。


好多人會覺得「我係清白嘅,只要我將事實全部講晒出嚟,法官同陪審團自然會明」。。但事實係喺法庭上,「策略」往往比「真相」更影響結果。



新丁想借用一個經濟學概念「凱恩斯選美遊戲。Keynesian Beauty Contest」嚟講解。


💡凱恩斯講過,股票市場就好似報紙搞嘅選美比賽,讀者要喺一百張美女相片當中,揀出最靚六個,揀中「最多人選擇」嘅美女就算贏。


咁你會點揀?


🤔揀你自己覺得最靚嘅?

🤔揀你預測「大多數人」會覺得最靚嘅?

🤔定係揀你預測「大多數人會預測大多數人」覺得最靚嘅?



即係喺法庭上,唔係你覺得自己清白就夠,而係要說服陪審團會點睇你係咪清白,又要諗埋陪審團心目中「一個合理嘅人會點睇呢件事」。


💡陪審團係普通人 (layman),好容易會有「第一印象」,而唔係證據主導判斷。

💡有部分證據我地預知陪審團一定會留意,亦有部分問題我地預知控方一定會追問。



可惜根據大律師描述,第一次審訊時當事人情緒失控,對佢喺陪審團面前「建立正面形象」係完全冇幫助。當事人唔明白呢場「博弈」背後嘅邏輯,只係不停強調「我冇罪」,反而無助於建立佢清白嘅論點。




從事法律工作越耐,越體會到一件事:


💡法庭上嘅勝負,好多時只係博弈遊戲裏面策略運用嘅結果,並唔一定等於真相本身。

💡清白嘅人未必贏到官司,贏到官司嘅人未必清白,呢個本身就係陪審團制度嘅局限。


所以信任你嘅法律代表、了解背後嘅程序邏輯 (即係識個遊戲點玩),學識喺庭上「點樣表達自己」,往往同「你本身係咪有理」一樣重要。


#上庭其實更似一場博弈遊戲

#明就明

#唔明就黎明


照片來源: Ministry of Injustice

Facebook原po👇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