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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奇百趣UK🇬🇧Law。邊份遺囑📄先有效?

上星期分享過一個遺產繼承權爭議之後,收到好多讀者DM查詢。所以今次想講多兩個關於Wills嘅複雜案例。


Case1️⃣


阿伯Arthur👴🏻過身後,佢個仔喺夾萬搵到一份遺囑。


阿仔記得半年前,爸爸曾經叫過兩個鄰居嚟屋企high tea,再喺佢地見證下準備遺囑。阿伯當時話「呢份就係我嘅遺囑,我會放喺夾萬裏面。」


遺囑嘅信封面,阿伯手寫咗「Will of Arthur」,但就忘記咗喺遺囑嘅簽名欄簽名✍️,仲連日期都冇寫。


🤔到底呢份遺囑有冇效呢?



Case2️⃣


Bond先生🧔🏼‍♂️有一間大屋同一間細屋,想留返俾兩個女 (分別係大女Louise同細女Sandy)。佢喺遺囑上面寫明「大女Louise可以先揀佢鍾意嘅屋,剩返嗰間就留俾細女Sandy」。


點知,喺Bond先生過身前兩年,Louise不幸死於車禍。Sandy對於兩間屋冇特別preference,佢亦知道家姐Louise生前都係咁諗。


🤔究竟Sandy最終可以繼承到邊間屋?



以上兩個情況,究竟邊個係valid✅邊個fail❌?


各位讀者可以留言分享下睇法,新丁下回再分解🙂


#WillsWriting

#遺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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