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ase Law 分享。一子錯,滿盤皆落索
新丁想分享近期喺High Court一單關於移民法例嘅司法覆核案 (Judicial Review):「Escobar v SSHD [2024] EWHC 1097 (Admin)」
🔸故事背景🔸
主角M先生🧔🏾♂️係玻利維亞人🇧🇴。2000年以旅客身份進入英國🇬🇧,及後轉為Student Visa。
Student Visa完結後,M先生喺英國 #逾期居留,直到2012年同英籍🇬🇧太太👱🏻♀️結婚,並順利喺2014年獲批 #配偶簽證Spouse Visa。
但由於M先生曾經逾期居留,唔符合配偶簽證基本要求,所以佢獲批嘅永居條件係10-year route,而唔係正常嘅5-year route;即係M先生需要續簽三次 (每次續簽2.5年),最快可以喺2024年先儲夠10年申請永居英國。
佢喺2020年10月成功第二次續證,簽證到期日係2023年4月。
之後M先生喺2022年12月,第一次返玻利維亞🇧🇴(距離佢2000年離開家鄉抵達英國足足有22年),並係一個月後2023年1月返到英國。但M先生竟然喺英國🇬🇧機場 #被拒入境,被拘留並 #遣返 返去玻利維亞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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🔹事情緣由🔹
M先生🧔🏾♂️同英籍太太👱🏻♀️雖然喺2012年結婚,但佢哋喺2022年4月因為關係有變而分居。法庭判決書冇提及佢哋有否離婚,亦都冇提及係咪有人向移民局舉報;但事實係 #移民局 喺2022年10月25日,向M先生發出信件➕電郵,決定將M 先生嘅配偶簽證注銷‼️
信件✉️提及,M先生需要喺同年12月24日(兩個月內),轉換簽證繼續留喺英國,否則就要喺簽證到期前離開。所以,當M先生喺2023年1月再次入境英國就當場被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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🔸申請司法覆核原因🔸
M先生🧔🏾♂️聲稱自己從未收到有關信件或電郵,因此質疑移民局並無有效同合法通知佢,關於簽證被注銷。
如果M先生有收到電郵,因為當時佢已經喺英國連續居住超過22年,M先生其實可以申請「Further Leave to Remain (Private Life and Family Life)」,應該好大機會能夠透過呢個途徑成功申請簽證,繼續留喺英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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🔹聆訊結果🔹
High Court判定M先生🧔🏾♂️敗訴。
雖然判決書冇寫佢嘅年齡,但假設佢今年係50歲,即係話佢26歲以旅客身份嚟英國讀書並生活,38歲同英籍伴侶結婚,原本最快可以係今年申請永居同入籍。
判決書亦冇提及M先生係英國嘅資產,但有講到佢一直嘅工作係Plumber。而家M先生被拒入境,等於佢需要返玻利維亞🇧🇴重新開始佢嘅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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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丁用四個截圖,分享返值得大家思考嘅觀點。
個人認為M先生🧔🏾♂️嘅遭遇非常不幸,難以想像佢喺英國渡過一半人生之後,仲要重新返去玻利維亞搵工同埋生活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