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ntract Law與生活日常
前日睇到一單新聞📰「一名中國女子登珠穆朗瑪峰,起8,450米被困, 被另外兩名準備登頂嘅中國男子發現,佢地用USD10,000報酬,請隨行嘅雪巴人救個女子落山。。」

結果呢名女子獲救後,只係肯俾USD4,000,其餘救援費用,就需要兩名男子自掏腰包。
首先,起呢件事上面,USD報酬就係Contract裏面嘅Consideration。因為兩名男子起雪巴人作出救援之前,提出俾USD10,000做報酬,所以當雪巴人完成救援,兩名男子就有法律責任要俾出報酬。
而個女子肯俾返其中USD4,000,係屬於Past Consideration。咁乜嘢係Past Consideration🤔即係有冇法律責任呢?
例子1️⃣:我幫鄰居髹油,冇講過會收錢。鄰居見我髹得好,話俾返£500我。呢個就屬於Past Consideration (Not Valid Consideration),鄰居冇法律責任要俾呢個酬勞我。
例子2️⃣:我意外發現鄰居隻貓起街口,於是我帶返去俾佢。之後我先見到,原來鄰居貼咗街招,邊個搵到隻貓就有£100報酬。 但因為我起還返隻貓之前,冇見到呢個街招,所以鄰居都係冇法律責任要俾返呢個酬勞我。
#已經攞咗着數之後先話俾返錢
#就算真係唔俾
#法律責任係零
#肯俾返都只係道德責任
💡但係如果能夠證明promisor之後有benefited in some way,咁Consideration就有機會成立。
例子3️⃣:我同裝修師傅講「髹好D油我俾多£50俾你」,因為裝修師傅只係做返合約內嘅工作 (Performance of an existing duty in contract),所以我係冇法律責任要俾呢個extra £50。
🔹Stilk v Myrick 1809, performance of an existing duty is no consideration🔹
例子4️⃣:但如果我同裝修師傅講「俾多£50你,麻煩你髹快D,因為我D傢俬聽日送到,遲咗我要俾£100改時間」,起呢個情況,就算裝修師傅只係做緊佢嘅existing duty,但佢髹快D可以幫我慳返改時間嘅錢 (為我帶來實際得益),咁呢個£50,我就有法律責任要俾。
🔹Williams v Roffey Bros 1991, practical benefit arises by performance of an existing duty🔹
#攻頂一次要俾幾十萬
#爭四百米都要放棄
#救完人仲要貼錢
#有命返屋企已經最大benefi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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