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🚫英國校園暴力問題

🙎🏻‍♀️「我個仔起學校俾人打,依家見緊心理醫生。。」關於校園欺凌Bullying,新丁已經接過唔同查詢個案,所以各位家長特別要留意以下分享。



英國刑事法規定:

「10歲以上嫌疑人就會有刑事責任。」

簡單講,任何人10歲以上就會有機會被 #刑事檢控。


不過,新丁接到嘅個案,基本上警方都係息事寧人。而校方一般對欺凌事件都係冷處理,估計係同學校聲譽有關,以及需要同Council交代。


再者,警方好多時都會用Horseplay呢個原因,勸喻受害人父母放棄追討。


Horseplay,意思即係「比較粗暴嘅嬉戲,」著名Case Law有「Orchard v Lee [2009] EWCA Civ 295」兩名13歲學生起學校粗暴嬉戲,導致其中一名學生身體嚴重受傷,但上訴庭認為,呢個只係Horseplay,裁定嫌疑人唔需要附上任何責任,包括刑事同民事。



講到呢度,係咪即係話校園欺凌就可以不了了之,唔能夠追討?😳


答案絕對唔係‼️其實關鍵點在於校方‼️


如果欺凌事件發生地點係學校範圍,又或者係上課時間,校方職員其實有責任確保每一個學生嘅安全。因此,校方會因為失職而導致索賠 (Negligence Claim)。


香港就曾經發生過一單個案,受害人起學校遭受同學言語欺凌,欺凌者被處罰後重犯,校方一直都冷處理。最後,家長憑住一個信念,認為欺凌者應該為自己嘅行為負上責任,歷經四年時間,終於起高等法院討回公道,成功控告該名欺凌同學誹謗。



如果各位家長知道小朋友遇到類似情況,無論係被欺凌或欺凌者,都絕對唔應該當冇事發生,應該盡快尋求專業人士協助。一旦事件牽涉埋警方,就有機會影響將來永居入籍申請。


#校園欺凌嚴重影響小朋友身心健康

#如果佢係欺凌者

#就更加應該盡快處理

#避免悲劇發生


圖片: hket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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