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🗣️鄰居糾紛。3個月纏繞換來5年半監禁

雖然呢個報道係一個月前,但事件起因係「鄰居糾紛」,新丁每個星期都收到唔少查詢,所以都想講下有關內容同埋帶出嘅反思。



雖然呢個報道係一個月前,但事件起因係「鄰居糾紛」,新丁每個星期都收到唔少查詢,所以都想講下有關內容同埋帶出嘅反思。(仲記得個報道一出街,好多人都focus咗去被告母親曾經做過14年中國軍方情報組織)。



🔹案發經過🔹


被告兩母女同受害人S先生👨🏻‍🦰一家係鄰居,住喺Lincoln附近。2023年7月,S先生修葺分隔佢哋兩間屋嘅灌木叢,結果引發咗一場惡夢開始。


根據報道,被告母女持續纏繞 (Stalking) S先生一家人三個月,手段包括:


💥發出嘈吵同金屬噪音

(Loud Banging and Metallic Noises)

🔊播放嘈吵同挑釁音樂(Play Taunting Music)

🤬粗俗言語攻擊 (Calling the victims “retards")

🔦強力電筒照射S先生屋內


期間,兩母女曾經收過Community Warning Notices,亦有警察👮🏻‍♂️到訪過,但所有措施都被無視。


最後,兩母女被控告「對鄰居構成嚴重滋擾 (Causing serious alarm or distress to their neighbours)」,各自被判囚五年半。



驟眼睇落呢單鄰居糾紛,似乎只係Anti-Social Behaviour (ASB),但新丁認為呢單案之所以判得咁重,主要有幾個原因:


1️⃣ 情節嚴重


調查警察👮🏻‍♂️形容兩母女嘅纏繞行為係24/7持續無間斷,而且有預謀同埋精心策劃。


2️⃣ 心靈傷害


受害人S太太👱🏻‍♀️因為事件失眠 (Insomnia),並且被診斷出患有中度抑鬱及焦慮症,例如每日要check住大門幾次,確保已上鎖。兩個小朋友亦唔夠膽單獨瞓覺,同埋唔敢行出屋企花園。


3️⃣ 專業地位


其中一位被告,35歲L女士👩🏻係UK Qualified Solicitor。案情講述,佢send過無數封Civil Letters of Claim俾受害人S先生👨🏻‍🦰,令人煩惱。L女士被認為濫用律師身份,亦係其中一個加刑因素。



新丁覺得,除咗被告母親曾任中國情報機構呢D juicy background之外,仲有幾個位值得反思:


1️⃣ 鄰居糾紛係平常事,老生常談咁講,如果可以當然係保持良好鄰里關係。但一旦有滋擾情況出現,新丁絕對唔建議採取「你做初一我做十五」,或者「以眼還眼 (Eye for an eye)」嘅方法。


就以呢個case為例,兩母女審判期間一再強調自己係受害者,但當S先生👨🏻‍🦰拎出超過200條錄音同影片,加上S太太👱🏻‍♀️嘅心理評估報告,再因為牽涉兩個小朋友,被告兩母女基本上牌面已經輸晒。


💡可能事件起因,即係2023年7月當日,S先生真係首先發出噪音,但呢個起因已經唔再重要。



2️⃣ 好多人會有迷思,覺得可以「出封信嚇下佢」咪得囉。其實好多時如果冇實質理據支持,新丁都會婉拒呢類查詢。


💡事實證明,亂出信係會導致事情適得其反。


3️⃣ 另外,根據中國憲法係唔容許雙重國籍。如果兩母女只係攞到永居,未有申請英國國籍,咁五年半監禁再加上情節嚴重嘅纏繞行為,有機會服刑完畢就可以離境。



之前有分享過一篇永居定入籍,有興趣可以睇返呢度👇🏻

🔗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hare/1BH1VuFDH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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