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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寧暴力保安事件。上集。盜竊🚨

香港近期熱話🗣️事發喺尖沙咀萬寧分店,一名女子購買兩盒川貝枇杷膏後被懷疑盜竊,俾便衣女保安箍頸拖行50米返店😨。。新丁想藉此分享下「Theft。盜竊」嘅定義。



根據英國🇬🇧「S.1 Theft Act 1968」,盜竊定罪條件包括:


☑️ Appropriates Property (佔有財產)

☑️ Belonging to another (屬於他人)

☑️ Permanently Depriving Other of it (永久剝奪)

☑️ With Dishonest Intent (不誠實意圖)


💡要注意,以上四個格仔都必須要剔齊✅,檢控方需要在無合理疑點情況下舉證。



舉個真實例子,新丁有位朋友推住BB車喺local超市買嘢,出咗門口先發現個仔唔覺意攞咗包糖放入車度,朋友即時將包糖還返俾職員。喺呢個情況下,因為冇「不誠實意圖」,所以唔構成盜竊罪。


但相反,如果知道有嘢未俾錢,選擇離開當冇事發生,就等於自己將第四個格仔剔咗,構成盜竊行為🚨


新丁太都曾經有迷思🤔如果阿囡喺超市亂攞嘢放入BB車又未俾錢會出事。。但依家明白咗盜竊罪嘅法律定義之後,先知道原來唔使咁擔心😌



講返萬寧事件,根據事主轉述,兩個萬寧保安喺得悉誤會咗事主之後,仲要扮晒friend搭晒膊頭咁話「唔好意思啊,誤會咗你」。。


大家認為事主應該就咁算數? 定係要追究到底? 萬寧又有冇責任呢? 下一集,新丁將會探討呢件事引伸咗另一個法律問題,請密切留意啦🙂


#仲有下集架

#法律知識分享

#Theft

#盜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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