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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️⃣問💬 (延續篇)

🔸申請 ADR常見問題


🔸申請ADR常見問題


延續之前第9️⃣問💬嘅分享👇🏻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100091381089254/posts/311265818596119/


今次再補充返多少少申請ADR嘅常見問題。



💬: 如果我係1997年7月1日之前出世,但係我冇申請過BNO護照,我依家可唔可以申請返? 同埋我而家可唔可以申請BNO Visa?


👨‍💼: 首先,BNO護照係唔可以申請返。至於BNO Visa,你只可以依賴父母或者兄弟姊妹嘅BNO申請,成為佢哋嘅「Adult Dependent Relative。」但係「依賴性要求」嘅門檻依舊係好高,即係新丁上一篇有提到「因為年齡、疾病或傷殘,需要長期專人照顧。」


💬: ADR 需要同主申請人一齊申請,點樣定義一齊申請?


👨‍💼: 一齊申請嘅定義係「主申請人必須要喺48小時內同時付款Visa Fee,並唔係幾時開始填申請表。」

要注意⚠️呢個「48小時內」規定,一般係唔會有例外‼️


新丁有客人就係因為信用卡嘅原因,相隔六日先遞交費用,中咗「唔係同時申請」而被拒簽。



💬: 如果因為同主申請人唔係同時申請而遭到拒簽,有冇方法補救?


👨‍💼: 視乎情況,係有機會可以解決。新丁都有唔少客人因為呢個原因被拒簽,最後都解決到。不過要視乎移民局嘅決定,同埋視乎申請人提供嘅支持證據是否充分。


💬: 如果ADR中途離開返香港,會唔會影響主申請人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申請永居?

👨‍💼: 簽證申請、永居申請、入藉申請係三件獨立嘅事,喺呢個情況下,係唔會對主申請人或者其他家庭成員嘅其他申請構成影響。



希望大家💬➕👍🏻鼓勵下新丁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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