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️⃣問💬
🔸申請ADR常見問題
🔸申請ADR常見問題
「Adult Dependent Relative」ADR申請,係新丁經常收到嘅查詢,今次就歸納咗部分常見問題,同有需要嘅朋友仔分享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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💬: ADR身份係指?
👨💼: 主申請人(BNO status holder)或者主申請人伴侶(Dependent Partner)嘅父母、祖父母、18歲或以上嘅兄弟姊妹。
💬: 申請ADR嘅「依賴性要求」包括?
👨💼: 要完全符合以下要求👇🏻
因為1️⃣年齡、2️⃣疾病、3️⃣殘障,
而需要🅰️長期個人照顧,🅱️以完成日常事務。
1️⃣年齡
Home Office對於年齡冇統一劃線,新丁曾經見過80歲喪偶父親被拒簽。但邏輯上,年齡越高,就越能夠證明🅰️同🅱️。
2️⃣疾病
普通老人長期病,例如三高,比較難證明🅰️同🅱️。但如果需要長期醫療照顧、複診或食藥,或曾經出現過緊急情況,例如中風,就比較容易證明🅰️同🅱️。另外,受認可嘅精神或情緒病,都係疾病之一。
3️⃣殘障
如果因為行動不便,都會比較容易證明🅰️同🅱️。
💡申請人可以有齊1️⃣2️⃣3️⃣,或者其中一項,但最重要係確立1️⃣2️⃣3️⃣同🅰️🅱️嘅因果關係。
💡如果純粹只講1️⃣2️⃣3️⃣,例如證明申請人有疾病2️⃣,但冇確立到同🅰️🅱️嘅關係,都係唔符合資格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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💬: 點樣證明「通常與BNO主申請人同住」?
👨💼: 同住嘅意思,並唔係提交相同地址嘅銀行月結單就可以。提交嘅證據要足夠證明同主申請人有(i)規律性(Regular) 同 (ii)習慣性(Habitual)嘅生活模式。
💬: 已經提交咗家用同醫療費用單據,咁樣夠未呢?
👨💼: 簡單講,主申請人係要證明「如果佢本人 (BNO Status Holder) 或配偶 (Spouse) 去咗英國🇬🇧,就算提供咗財務或實質上支持,留喺香港🇭🇰嘅ADR都唔能夠得到相應照顧」。
💡如果主申請人只係證明每個月有俾家用,或者負責醫療費用,並唔足夠。
💬: 我已經提供曬所有相關證據,點解仍然被拒簽?
👨💼: 首先,大部份Immigration Law,採用嘅法律原則係「On the Balance of Probability」,即係「可能性權衡」。舉證責任落喺申請人一方,申請人有責任提交相關證據以滿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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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新丁曾經分享過,主動提供Supporting Evidence嘅重要性👇🏻
https://m.facebook.com/story.php?story_fbid=149532721436097&id=100091381089254
💡如果申請人冇提供足夠證據同闡述,移民局係「冇需要」俾機會申請人提交新證據,就可以直接拒簽。
希望大家💬➕👍🏻鼓勵下新丁🙂







